东北网7月4日电 为将自家的二楼改成门市房而私建楼梯踏步,在法律人员2次“正告”要求其自行撤除时,还赖皮“放挺”。3日,法律人员强拆了这一违章私建,并向法院请求强制处分违建者5000元。
6月20日,哈市南岗区行政法律局接到市民告发,在黄河路80-2号有人正在焊接楼梯。法律人员赶到现场,只见人行道上堆积的电焊、气焊等焊接东西,已将原本不宽的人行道悉数侵吞,几名工人正在往二楼的一个阳台上焊制铁楼梯,该阳台一面现已被扒掉改成了门,阳台全体结构改动。
经查询得知,该二楼房主岳某预备将住房出租,为了能租个比较高的价钱,就将阳台扒掉一面改成门,并建立了楼梯踏步,将住所改成了门市房。当法律人员问询其是否有城管部分批阅手续时,岳某宣称已办理了批阅,但便是拿不出来。法律人员依法下达《责令改正告诉书》,要求其中止施工,并监督其将建立起来的铁楼梯撤除。
3天后,当法律人员再次到黄河路80-2号巡查时,发现岳某家二楼的楼梯又建立起来。经了解,岳某是趁着天亮连夜将楼梯踏步建立起来,想“生米煮成熟饭”,挨点罚款完事。法律人员对其下达了《行政处分决定书》,要求岳某在7月2日前自行撤除私建的楼梯踏步,并对其行政处分5000元。可是岳某拒不签字,阻止法律作业正常展开,并回绝撤除私建楼梯踏步。2日,法律人员预备了撤除东西来到现场,在气焊工人的协助下将私自建立的楼梯踏步。下一步,法律人员将依法请求法院强制处分岳某5000元。